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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已作废】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-93(2002年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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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总则
1.0.1 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,经济、合理、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,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,制定本规范。
1.0.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。
1.0.3 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、小区、组团三级。各级标准控制规模,应符合表1.0.3的规定。
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 表1.0.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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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竖向
10 管线综合
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
附录A 附图及附表
A.1
A.2
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
附加说明